为规范我县教练车道路训练秩序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条之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情况,现将教练车训练路线和时间通告如下:
一、训练路线
1.冷东公路东安段全路段(含绕城线);
2.G207线井头圩镇岔路口至石期市镇路段;
3.S236线端桥铺镇杨梓洞村至花桥镇路段;
4.S238线端桥铺镇加油站路口至芦洪市镇S236线交叉路口。
二、训练时间
白天9时至17时;夜间19时至21时
三、训练要求
1.学员驾驶教练车在道路上学习驾驶,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路线、时间进行。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,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,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。
2.教练车在道路训练驾驶时,应当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安全文明驾驶。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,由教练员承担责任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2024年1月9日
责编:何璐
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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